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,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。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,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。
全会提出: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,实施全民参保计划,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,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,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。
2015年7月22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。
会议决定: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。到2017年,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。同时,按照收支平衡、保本微利的要求,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,保费实行单独核算,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。
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结合,商业保险已经成为国家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工具。
十八届五中全会,再次提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。
保险对于构筑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明年起,云南省大病保险 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河北省全面展开大病保险 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广西发展商业健康险 力争2020年人均一件健康保单 四川省,全面开展大病保险 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形式承办 安徽省,全面推进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三者之间有何关系? 商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以及专业化经营,不仅为所有投保者提供各种保障,同时也为国家解决看病难问题提供最专业化的支撑。 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在世界各个国家盛行,从发展到现在存续了几百年之久,却从未衰败。无论灾难还是战争,越是危难时刻越需要保险的帮助。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: 商业保险在符合条约规定范围内,只要发生事故就可以获得赔付,如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安排,商业保险将对我们的生活提供最全面的保障。 而社会保险的作用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人群,所以被形容为“只保不包”。 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,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,但是因为组织结构不同,所以二者的功用也稍有差别。有了社保不能保全部,所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,不可或缺。